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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朝明迅速的开吃,尝尝这大唐的混沌。
说实话,大唐的混沌味道一般,毕竟没有科技与狠活,连面也不是现代机械研磨的精面,微微泛黄发灰。
轻红悄悄打量郑朝明,发现他吃的并不香甜。
见他打量面食的样子,心中越发的肯定心中猜测。
原来,轻红早上去坊市买菜,回来路上正好看到了躺在路边的郑朝明。
本来不预多管闲事,只以为又是哪个乞丐之流。
只是看了一眼后,就被郑朝明深深吸引。
倒不是郑朝明有多帅气,而是郑朝明的肤色绝不是寻常百姓所能拥有,尤其是那双眼眸蕴含的灵光,绝不似乡间百姓空洞,尤其是一双手,绝对是握笔杆子的手。
再仔细一看,郑朝明一头短发,衣衫样式更是见所未见,但是那料子绝对是上等的。
有了这等分析,轻红觉得郑朝明应该是落难的贵人,所以才带回了家中。
现在见郑朝明的样子,绝对是吃惯了玉石珍馐的,不然寻常人哪会对混沌这个态度啊。
“还不知道郎君哪里人士呢,又为何到了南州?”
轻红问道。
郑朝明被带回来的时候,但是浑身酸痛,也只是草草的讲了自己姓名后,就被安置休息了。
现在听轻红问,郑朝明说实话还真的没想好怎么编,毕竟总不能实话说自己是穿越来的,至于现编一个身世,对大唐一无所知的他,又从何编起啊。
轻红见郑朝明不说话,还以为他有难言之隐,当下说道:“我只是随便问问。”
说完,她起身收拾一个食盒,道:“难得包了混沌,我去趟文庙,给我夫君送点去。”
郑朝明松了口气,旋即道:“轻红,文庙远吗?你夫君怎么到文庙去了?”
“文庙在城外,平时无人打扰。”
轻红提好食盒,道:“他在那里是为了安心读书。”
“难怪。”
郑朝明这才明白为什么这男人会长年不归家了,不过既然在城外,应该不近,连忙说道:“我陪你去吧,正好见见你夫君。”
轻红摇了摇头,道:“他读书都读魔怔了,你就别去了。”
嘴上如此说,心中却是有些难过,她夫君在城外都快把她忘了。
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情郎。
衣食无忧,需求自然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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