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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血文里必备三件套就是白月光、朱砂痣、和追爱火葬场,至于为什么没有替身?那自然是因为替身就是主角受自己,他要替身他自己。
主角攻呢?必然是前期不做人,后期要做狗,拉扯个百来十章,最后修成正果。
达成Happyending结局。
可惜沈临不是穿成主角受,也不是穿成主角攻,没那么多烂七八糟的深情戏码值得演绎,他只是穿成一个下线速度很快的炮灰。
书中的白月光明明就是眼前人?为什么攻认不出来,当然是有个恶毒炮灰冒名顶替了,说你眼盲生病那段时间是我在照顾你诸如此类。
好巧不巧,沈临就是那号人物。
他会在被揭穿后极力挽回主角攻,声嘶力竭,坚持己见,然后被家族抛弃,被上层圈子不齿,走上窃取反派商业机密的绝路,在被关押入狱之前自杀。
狼狈退场。
而眼下门被咣咣铛铛敲个不停,大有要把出租屋踹翻的冲动,炮灰本人沈临正绝望地捂住耳朵,看着破旧的天花板,至今百思不得其解。
一个炮灰而已,剧情也早就过了被揭穿发现的时候,这具身体下一个剧情节点就是作死不断,直通天堂。
他已经很努力地在规避剧情了。
这不,已经达成了30天在方圆50平米生存纪录。
只要宅不死,就往死里宅,这是沈临的人生信条。
“有本事就把我门踹翻……”
少年拽了拽自己破了棉花的被子,小声BB道,下垂的狗狗眼中透出几分不忿。
——砰!
客厅传来巨大的动静,沈临眉毛抽动了下,宛若死尸一样躺平。
真有劲啊……
“沈宁安,你长本事了是吧,说你两句就敢断绝关系从家里跑出去,还嫌丢人丢的不够吗!”
一个身着高定西装的男人,怒气冲冲地推开了卧室门。
但看到自己的弟弟还躺在床上后,神色还是变得诡异了起来。
他还没起床??
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。
沈临差点没反应过来,后知后觉沈宁安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,在和自己踹门大哥对视中,觉得好像是要说点什么。
于是乎——
“大哥。”
弱弱的声音。
沈云霄皱眉,他并不喜欢自己这个弟弟,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,光是处理他带来的麻烦,就已经够令人厌烦的了。
喜欢谁不好,喜欢容明征,他居然也是个恶心的同性恋。
“起来,你是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沈家就没出过你这样的败类!”
沈云霄面相其实有点凶,整理了下自己的袖口,眼眸狭长又锋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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