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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诞的气氛在十二月中就格外浓郁。
不知不觉,沈瑾玉已经在伦敦住了已经快一个月。
沈大小姐很有投资眼光,购置的房产地段也相当不错。
就在西伦敦,市中心的位置,到OxfordStreet和UCL都在十来分钟的距离内。
不过倒也不是真为了能让沈瑾玉舒舒服服地住下来,所有资本家的房租补贴都居心叵测,本质都只是为了让牛马们随传随到,好专心做个24小时oncall的及格社畜——
沈珠华一向公事公办,一旦谈起工作来,那就变得相当六亲不认。
她没给沈瑾玉适应的时间,小朋友刚落地伦敦就让人直接跟在自己身边连轴转。
沈瑾玉连气都来不及喘,不得不从好吃懒做的愚蠢大学生,摇身一变成了满身怨气的上班族。
打工确实使人短命,即便是身家颇厚的沈小少爷也一样。
上班强度拉满不提,沈瑾玉累得够呛,但下了班还得自己可怜兮兮地坐臭烘烘的地铁回家。
至于保姆和司机?废话,那自然都是没有的。
不按市价收房租,那已经是沈大小姐对蠢弟弟的“格外开恩”
了。
小少爷笨手笨脚地在厨房里琢磨了一个周,又苦哈哈地吃了三天的SUBWAY(他评价最高的还是金枪鱼配蜂蜜芥末的经典口味,相当Scrummy),之后他总算是能熟练地打开家里的电磁炉,给自己煮一碗热腾腾的泡面了(后面他甚至能给自己煎流心蛋和芝士培根当加餐)。
沈珠华当然不和他住在一块儿。
她说到做到,沈瑾玉总得为自己决定的事情吃点苦头。
不过大小姐最后还是心软,给沈瑾玉留了辆minicooper,免了他挤地铁的苦。
今天沈瑾玉起得格外早。
前几日伦敦下了第一场雪,一连几日都见不到太阳,天气真是烂得一塌糊涂。
手机闹钟很是扰民地响到了第五次,沈瑾玉三两下地爬起床,又急忙忙地抓了件厚羽绒往身上套。
头发昨晚被他睡得乱糟糟的,沈瑾玉伸手按了几下头顶,但没成功,翘起的那撮头发还是像天线一样在他头顶屹立不倒。
这下他也懒得再管了,灌了口牛奶就急匆匆地就往外跑。
今天有个私人珠宝展,他得去取材,然后把报告书写好,赶在圣诞假期结束前放到沈大小姐的办公桌上。
临近圣诞,英国的交通简直跟天气一样烂。
沈瑾玉开着那辆minicooper哼哧哼哧了大半个小时才到目的地。
“Caleb!”
刚在街边泊好车,沈瑾玉就听见有人急嚷嚷地喊自己的英文名。
他来不及反应,这人迎面就冲了过来,动作迅速得简直像闪电。
金发碧眼的大帅哥太热情,二话不说地直接就给了沈瑾玉一个热情熊抱。
沈瑾玉穿得本就多,还被这么个高大猛汉抱在怀里勒,双脚几乎要腾空,顿时就有些喘不过气来。
他嘴巴里止不住地咳咳咳,热气吐了出去,冷气吸进来,实在惨得很。
“Marcus!
我要断气了!”
沈瑾玉猛拍对方后背。
“Caleb,你们中国人真是一点都不热情。
就算不接吻,为什么连拥抱都不是你们日常打招呼的标准动作?”
他依依不舍地将沈瑾玉放开,接着又笑出一口的大白牙,伸手就去搓沈瑾玉被冻得红通通的脸,“honey,你今天穿得也太多了。”
这简直和苏格兰人一样的品味差劲——
他用一口漂亮英伦腔挑剔地点评沈瑾玉今天的衣着。
沈瑾玉顿了顿,板着脸正色道:“那是因为我是从热带城市来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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